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中省市科技创新工作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任务目标,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全力打造碑林科技强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建设,夯实创新基础,优化创业环境,为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2018年碑林区科技计划包括: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区域创新发展专项、科技公共服务及双创平台、科技金融结合项目、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项目。
一、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
以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重点围绕硬科技“八路军”产业领域,培育发展一批快速成长的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人,使小巨人群体成为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的主要载体,成为我区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 瞪羚企业培育工程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增材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料 、新能源等高端产业技术领域,支持一批瞪羚企业持续快速成长。
1.申报主体:工商、税务注册地同时为碑林区并取得市级以上(含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企业。
2.申报条件: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上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且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所申报专题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对区域产业发展和企业自身发展均具有重要支撑意义;技术水平在细分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持续创新能力和快速增长潜力。
3.支持方式:无偿资助、奖励补助或股权投入
奖励补助:对近2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20%的企业,或近2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在10%至20%且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的企业,择优分档给予最高30万元的研发补助。
(2年平均增长率=[
-1]×100%)
4.执行期限:2年
5.提交材料:2018年碑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小巨人企业基本信息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企业发展情况报告、企业主营所属技术领域情况及其所处状况、未来三年发展报告、近3年审计报告、2017年完税证明、知识产权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承诺书。
(二) 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支持企业完善发展战略、创新商业模式,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多渠道争取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提升核心竞争力,快速成长为区县小巨人优势企业。
1.申报主体:工商、税务注册地同时为碑林区并取得西安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科技企业。
2.主要条件: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上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且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主营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领先,具有较好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条件;企业发展规划科学详实。
3.支持方式:无偿支助或股权投入
4.执行期限:2年
5.提交材料:2018年碑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小巨人企业基本信息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企业发展情况报告、企业主营所属技术领域情况及其所处状况、未来三年发展报告、近3年审计报告、2017年完税证明、知识产权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承诺书。
(三) 区县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
重点扶持企业技术攻关和专利创造,促进企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其快速发展,壮大小巨人企业后备力量。
1.申报主体:工商、税务注册地同时为碑林区的科技企业
2.主要条件: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发展规划科学详实。
3.支持方式:无偿支助或股权投入
4.执行期限:2年
5.提交材料:2018年碑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小巨人企业基本信息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企业发展情况报告、企业主营所属技术领域情况及其所处状况、未来三年发展报告、近3年审计报告、2017年完税证明、知识产权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承诺书。
(四)“龙腾计划”人才创业项目
1.申报主体:各类双创人才所创办、领办的企业
2.主要条件:各类双创人才所创办、领办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50%),注册地址、纳税关系、统计登记、办公场所或生产经营场地须在碑林区内,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各类双创人才在创办、领办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或申请人自有资金/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须为企业决策层人员;从西安市以外引进的双创人才,每年在西安市碑林区工作时间不能少于6个月;少于6个月的,须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非企业法人机构参照上述条件;特别突出的双创人才,可一事一议。
3.支持方式:无偿支助或股权投入
4.执行期限:2年
5.提交材料:西安市碑林区引进和激励双创人才创业认定申请表、各类双创人才主导实施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说明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含各年缴纳的年费发票)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企业成立后每一年的财务报表、其他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承诺书。
二、 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针对碑林区企业发展技术需求和新产品开发进行研发,提高企业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申报主体: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主要条件:(1)申报单位与碑林区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正式的合作协议、合同等;项目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能形成相关知识产权,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2)优先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负责的项目。(3)同一老师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两次。
3.支持方式:无偿支助
4.执行期限:2年
5.提交材料: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可行性报告、合作协议或合同;合作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承诺书。
6.此类项目报送所属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择优向区科技局推荐。
三、区域科技创新计划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7〕35号)和《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16〕81号),按年度对首次认定的国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补助。
1.申报主体: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条件: 首次认定时间须在2017年度;自主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3.支持方式:奖励补助。在市级奖补基础上,按照国家、市级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同步认定的按国家标准执行奖补)。
4.提交材料:2018年碑林区高企奖补申请表、高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2017年完税证明、项目申报承诺书。
(二)科技公共服务项目
委托科技计划管理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各类科技计划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企业评价、政策咨询等;支持围绕产业技术进步和社会事业发展组织科技交流活动,促进国内外科技工作双向多维度的互动交流,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此类项目由区科技局组织申报。
四、科技创业计划
落实《“创业西安”行动计划(2017-2021)》,加快推进“5552”众创载体建设,支持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助力科技创新创业,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集聚创新团队和人才,为小微企业蓬勃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 众创载体建设
为构建“5552”成长格局,深入实施“创业西安--龙腾碑林”行动,大力推进众创载体建设,对已认定的国家、省级众创空间进行奖励补助。
1.申报主体: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
2.申报条件:自主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3.支持方式:奖励补助。按照国家、省级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同步认定的按国家标准执行奖补)。
4.提交材料:2018年碑林区众创载体奖补申请表、众创空间认定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项目申报承诺书。
(二) 创新创业环境建设
着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构建双创支撑服务环境体系,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大学生创业与实训基地、双创基地等不同形式的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进行奖励补贴支持。
此类项目由区科技局组织申报。
五、科技金融结合项目
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简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手续、降低贷款成本和贷款门槛,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围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不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深化科技金融合作,促进科技企业快速发展。
1.科技贷款贴息:对科技企业获得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并按期付息,予以部分贴息。
2.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对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合作融资业务发生坏账损失时,给予风险补偿。
3.科技金融结合业务奖励补助:对担保机构担保补助;对推动科技金融合作做出重大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
此类项目属全年申报项目。
六、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项目
围绕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建设,支持企业加强专利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重点支持区县小巨人企业开展专利分析、贯标工作,以及支持区域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一)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贯标项目
根据西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和培训等方面政策支持,重点支持区域科技型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
1.申报主体:工商、税务注册地同时为碑林区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企业需取得西安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或高企认定。区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先申报。
2.主要条件: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上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且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主营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领先,具有较好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条件;企业发展规划科学详实。
3.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4.执行期限:1年
5.提交材料:2018年碑林区企事业单位贯标项目申报书、企业发展情况报告、企业主营所属技术领域情况及其所处状况、2017年完税证明、知识产权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承诺书。
(二)专利信息分析项目
根据西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要求,鼓励和支持区内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增强企业市场竞争优势。
1.申报主体:工商、税务注册地同时为碑林区并取得西安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科技企业。
2.主要条件: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上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且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主营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领先,具有较好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条件;企业发展规划科学详实。
3.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4.执行期限:1年
5.提交材料:2018年碑林区专利信息分析项目申报书、企业发展情况报告、企业主营所属技术领域情况及其所处状况、2017年完税证明、知识产权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承诺书。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
根据西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要求,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此类项目由区科技局另行通知。
(四)专利资助。对2018年取得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资助。此类项目由区科技局另行通知。
附件:
⒈ 碑林区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⒉ 区县小巨人企业基本信息表
⒊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⒋ 区县小巨人企业三年发展规划提纲
⒌ 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
⒍ 商业计划书编制提纲
⒎ 2018年碑林区高企奖励补助申报及材料装订要求说明
⒏ 2018年碑林区众创载体奖补申报及材料装订要求说明
⒐ 2018年碑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承诺书
⒑ 2018年碑林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贯标申请表
⒒ 2018年碑林区专利信息分析项目申请表
⒓ “龙腾计划”人才创业项目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