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2019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总体情况

(一)2018年总体灾情。

2018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2966起,造成105人死亡、7人失踪、7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7亿元。其中特大型地质灾害有21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6亿元;大型地质灾害有36起,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亿元;中型地质灾害有259起,造成53人死亡、5人失踪、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8亿元;小型地质灾害有2650起,造成51人死亡、2人失踪、5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亿元。

(二)分布情况。

按区域分:2018年全国地质灾害分布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6个地区29个省(区、市)(表1-表6)。其中,华北地区44起,死亡1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777万元。东北地区10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14万元。华东地区318起,死亡6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2735.3万元。中南地区682起,死亡34人、失踪1人、受伤21人,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西南地区1044起,死亡32人、失踪4人、受伤38人,直接经济损失6.6亿元。西北地区868起,死亡20人、失踪2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6.4亿元。

表1 2018年华北地区灾情统计表

地区

灾情总数

死亡

失踪

受伤

经济损失(万元)

华北地区

44

12

0

1

777.0

北 京

21

0

0

0

458.3

天 津

1

2

0

0

10

河 北

10

0

0

1

9.5

山 西

10

10

0

0

293

内蒙古

2

0

0

0

6.2

表2 2018年东北地区灾情统计表

地区

灾情总数

死亡

失踪

受伤

经济损失(万元)

东北地区

10

1

0

0

114.0

辽 宁

1

0

0

0

0.5

吉 林

6

1

0

0

13.5

黑龙江

3

0

0

0

100

表3 2018年华东地区灾情统计表

地区

灾情总数

死亡

失踪

受伤

经济损失(万元)

华东地区

318

6

0

2

2735.3

江 苏

8

0

0

0

830.2

浙 江

32

0

0

0

445.2

安 徽

109

0

0

0

433.4

福 建

29

6

0

0

199.3

江 西

133

0

0

2

555.2

山 东

7

0

0

0

272

表4 2018年中南地区灾情统计表

地区

灾情总数

死亡

失踪

受伤

经济损失(万元)

中南地区

682

34

1

21

13590.6

河 南

7

0

0

0

893.7

湖 北

39

5

0

1

1327.5

湖 南

276

9

1

10

6564.5

广 东

230

10

0

1

2626

广 西

130

10

0

9

2178.9

表5 2018年西南地区灾情统计表

地区

灾情总数

死亡

失踪

受伤

经济损失(万元)

西南地区

1044

32

4

38

65831.9

重 庆

157

14

0

7

4263

四 川

563

6

0

18

37955.1

贵 州

22

0

0

1

1612

云 南

235

8

4

11

18214.4

西 藏

67

4

0

1

3787.4

表6 2018年西北地区灾情统计表

地区

灾情总数

死亡

失踪

受伤

经济损失(万元)

西北地区

868

20

2

11

64079.5

陕 西

258

5

0

1

9874.1

甘 肃

479

12

0

10

48691.7

青 海

100

3

1

0

5047.3

宁 夏

3

0

0

0

60

新 疆

28

0

1

0

406.4

按受灾对象分:危害居民生命财产的地质灾害有2216起,造成74人死亡、1人失踪、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8亿元;危害公路交通设施的地质灾害有501起,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危害农业的地质灾害有124起,造成1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3749.9万元;危害教育设施的地质灾害有25起,直接经济损失313.1万元;危害水利水电设施的地质灾害有18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34.8万元;危害工业设施的地质灾害有24起,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8.6万元;危害矿山的地质灾害有10起,造成13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933.9万元;危害社会公共设施的地质灾害有45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69.2万元; 危害铁路交通设施的地质灾害有3起,造成5人死亡、3人失踪、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09.6万元。

(三)与2017年对比情况。

与2017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60.6%、68.4%和59.1%(表7)。

表7 2018年与2017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发生数量

(起)

死亡失踪

(人)

直接经济损失

(亿元)

本期

2966

112

14.7

去年同期

7521

354

35.9

较去年同期增减数量

-4555

-242

-21.2

较去年同期增减比例(%)

-60.6

-68.4

-59.1

(四)成功预报情况。

2018年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496起,避免人员伤亡23560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9.6亿元。

2018年防灾减灾成效显著,全年未发生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踪的地质灾害。全国共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86起,占地质灾害总数的2.9%,造成人员伤亡185人,平均每起约2人;成功预报地质灾害数占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总数的85.2%,避免伤亡人数约是2018年地质灾害造成实际伤亡人数的127倍。

2019年趋势预测

我国山区较多,地形复杂,构造发育,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广泛。受强烈地震和极端气象事件频发影响,近年我国地质灾害处于多发态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严峻。预测2019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较2018年明显加重。春季,东南沿海地区和江南部分地区是防范重点;汛期,地质灾害将大量发生,南方大部地区,尤其是西南、中南和东南沿海地区以及西北部分地区仍然是地质灾害发生和危害的重点地区。浙江南部、福建西部及北部、江西南部、湖北西部、湖南东南部、广东北部、广西东部、重庆、四川西部及南部、贵州西部、云南西北部、陕西北部、甘肃南部、青海东部、新疆西北部等地区注意防范山地丘陵区异常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秋冬季,主要注意防范山区人类工程活动和西南地区降雨融雪引发的地质灾害。

2019年,各地都要加强防范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公路、矿山开采、削坡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对策建议

2019年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日常防灾工作,有效防范因异常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需要特别关注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汶川、鲁甸、彝良、芦山、九寨沟、兴文等地震灾区。另外,还需注意防范沿海地区由于台风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陆昊部长对自然资源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的一系列具体要求。及早对2019年的地灾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制,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严格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切实做好应急避险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在建工程防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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