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科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2017-9-3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科团队建设计划

为全面落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学科团队建设,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特实施学科团队建设计划。

一、总体思路

我校学科团队按学科方向进行组建,纳入我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一级学科设置不多于6个学科方向,纳入我校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一级学科设置不多于5个学科方向,纳入我校培育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一级学科设置不多于4个学科方向。

学科方向团队分为重点学科方向团队和一般学科方向团队。重点学科方向团队由学校按照国家一流重点学科方向团队、省一流学科重点学科方向团队、培育一流重点学科方向团队三个层次遴选、支持、考核;一般学科方向团队由所在院(系)统筹学科建设经费进行支持、建设、考核。

学科方向团队至少应由8人组成,应具有高度统一的研究方向,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经历。所有成员均为人事关系在本校的教职人员,同一人员只能归属一个学科方向团队。团队应有合理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团队成员中须具有一定比例的中级职称人员。学科方向团队实行团队度责人负责制,团队负责人应为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

二、重点学科方向团队

(一)建设目的

支持领军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的学科方向团队建设,汇聚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学术骨干,打造有影响的学科方向,有力支撑一流学科建设;同时加大对新兴学科和基础学科的扶持、培育力度,助推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提升在省内外的学术影响,有力支撑学科可持续发展。

(二)遴选范围与程序

国家一流学科遴选支持不多于3个重点学科方向团队;省一流学科遴选支持不多于2个重点学科方向团队;培育一流学科遴选支持至多1个重点学科方向团队。

各一级学科凝炼学科方向,按照学科方向组建团队。按照自愿申报、基层推荐的原则,对照遴选条件,由团队负责人组织拟定建设方案,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报所在院(系),申请材料内容包括负责人基本情况、团队成员结构、团队建设思路、管理办法及建设目标等;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推荐名单报学科办;学科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团队负责人基本条件、团队成员结构、学科方向内涵与一级学科的一致性、建设思路的可操作性、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建设目标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会议评审和集中答辩评审,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拟建设的重点学科方向团队和拟聘任的团队负责人,立项后签订《重点团队建设任务书》。

(三)遴选条件

各层次学科方向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岁,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方向团队中有凝聚作用。

各层次学科方向团队45岁以下成员在50%以上,博士比例在70%以上;核心成员(3人以上)至少为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有海外经历。同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国家一流学科重点学科方向团队:

(1)团队负责人:

近5年,团队负责人主持过国家重大重点(国家自然基金委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国际合作项目、重点研发计划)/杰青(优青)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以及第四轮学科评估认定建筑类设计奖励,以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A&HCI论文以及在第四轮学科评估所列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以上(主编、参编专著15万字等同1篇论文)。

(2)团队成员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发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ESI高被引&热点/SCI二区以上);

(3)依托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

2.省一流学科重点学科方向团队:

(1)团队负责人:近5年,理工类团队负责人主持过2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以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在8篇(项)以上;人文社科类团队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以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SCI/CSSCI论文(主编、参编专著15万字等同1篇论文)。

(2)团队成员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发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ESI高被引&热点/SCI三区以上);

(3)依托省部级科研平台。

3.培育一流学科重点学科方向团队:

(1)团队负责人:近5年,理工类团队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以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人文社科类团队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以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SCI/CSSCI论文(主编、参编专著15万字等同1篇论文)。

(2)团队成员近5年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发表有高质量学术论文(SCI/SSCI/A&HCI/CSSCI/CSCD);

(3)依托校级以上科研平台。

(五)支持措施

1.经费支持标准。学科团队建设周期5年。每个国家一流学科重点学科方向团队建设经费20万元/年;每个省一流学科重点学科方向团队建设经费15万元/年;每个培育一流学科重点学科方向团队建设经费10万元/年。

2.经费支持方式。每年按照经费标准的70%进行拨付,其余30%根据重点学科方向团队建设成效按比例发放。

3.经费用途。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学术交流、教师业务培训、图书资料等。经费在学校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由团队负责人规划使用,由团队负责人签字、学科办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报销。

(六)团队考核

学校于建设中期和期满对重点学科方向团队进行考核。重点学科方向团队应完成以下基本建设目标:

1.国家一流学科重点学科方向团队:

(1)教师队伍:新增1名A、B类高层次人才(人才分类以我校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划分类别为准,下同)、2名C、D类人才;40人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报告。

(2)科学研究:新增国家级重点项目2项以上,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以及学科评估认定的建筑类设计奖励1项。团队成员人均新增1.5项国家级项目,新增ESI高被引&热点论文1篇,人均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SCI三区以上/SSCI/A&HCI/CSSCI/第四轮学科评估建筑类补充期刊)5篇以上(对建筑类学科,主编、参编专著15万字等同1篇论文)。

2.省一流学科重点学科方向团队:

(1)教师队伍:新增2名D类及以上人才;25人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

(2)科学研究:理工类学科团队新增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以上,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2项,团队成员人均新增1项国家级项目;新增ESI高被引论文1篇,人均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SCI三区以上)3篇以上;管理、艺术、人文社科类学科团队新增国家级项目5项,省部级重点项目2项,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2项,人均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SCI/SSCI/A&HCI/CSSCI)5篇以上(主编、参编专著15万字等同1篇论文)。

3.培育一流学科重点学科方向团队:

  1. 教师队伍:新增1名D类及以上人才;40%的成员在职称或导师资格上获得提升;人均参加国内外本领域学术会议5次以上。

(2)科学研究:理工类学科团队新增国家级项目3项以上,团队成员人均新增0.5项省部级项目,厅局级教学科研奖励2项,人均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管理、艺术、人文社科类学科团队新增国家级项目2项,团队成员人均新增0.4项省部级项目,厅局级教学科研奖励2项,人均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SSCI/A&HCI/CSSCI)3篇以上(主编、参编专著15万字等同1篇论文)。

三、一般学科方向团队

(一)建设目的

完善国家一流、省一流学科的学科方向架构,推进学科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培育一流学科团队建设,加快培育一流学科发展,增强培育学科对优势特色学科的支撑作用。以有研究条件和合作关系的教师群体为基础汇聚人才队伍,形成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发挥团队协作优势,依托项目、平台,产出更多成果,提升学校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的产出率和人均贡献率,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储备科研及教学成果,为申报省部级以上重点团队和更高层次学位授权点打好基础。

(二)建设管理

一般学科方向团队由所在院(系)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办法进行建设管理,《办法》须包含建设目的、遴选条件、考核目标、支持力度等,并提交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学科办备案。学校将根据《学科带头人遴选管理办法》,结合学科方向团队建设成效对方向带头人(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

四、建设要求

1.各学科应强化学科团队建设意识,将学科团队建设作为本学科建设的核心单元和重要抓手,学科团队建设成效将与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以及学科(方向)带头人的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各学科应围绕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科特色与优势,凝炼学科方向,组建学科团队;为学科团队发展所需的人才引进、交流培训、教学科研服务等提供必要的环境、制度、资源保障。

2.各学科团队应落实团队负责人的责任,科学制定团队建设计划,加强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学科(方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引领辐射作用,加强对年轻成员的引导与培养。鼓励团队内部加强交流,开展日常性的研讨,形成团队文化;鼓励团队内部资源共享,成员间开展课题共同研究,人才交叉培养;鼓励团队与其他学科团队、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交流;鼓励团队依托研究院(所、中心)、实验室等平台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注: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高层次外国专家长期项目。

B类:“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教学名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创新群体带头人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C类:“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陕西省“三秦学者”、“百人计划”长期(短期)项目入选者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D类:陕西省“百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或经学校评议认定的其他青年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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